试用期3600元,转正4500(基本工资3150,绩效工资1350),入职前没说试用期有绩效,也没说3600有绩效,十月份绩效系数0.8,工资是这样算的,3150+1350*0.8-900(这个900是转正工资和试用期工资的差),这样算是否合理
sahewuqfehwoiaJF 2021-11-23 11:28 回复 赞(0) 4楼
合同上怎么签订的呢 薪资结构公司有权可以分配 但工资总额要符合劳动合同上签订的金额
上林 2021-11-16 10:00 回复 赞(1) 1楼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转正工资4500,试用期3600,正好80%合法。
转正4500(基本工资3150,绩效工资1350),如果公司有明确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方面的规定则也合理。
3150+13500.8-900(这个900是转正工资和试用期工资的差),这种算法如果是制度里规定的,则合理。注意,这个合理是程序上的合理,不是设计上的合理,一般来说,试用期工资是转正工资的80%,就已经包含了考核员工表现的含义,就不应该在80%的基础上再加绩效考核。而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一般也是针对正式员工制定的,不是针对试用期员工制定的,所以公司这样的算法就是设计上的两个不合理。
但是毕竟你这差的也不是很多,试用期忍一忍很快就过去了,工作不好找,别太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