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邀请的专家顾问,签署顾问协议。自己在之前的工作中,没有接触过顾问协议相关内容。想问一下几个问题:
1、顾问协议签署第三次,期限必须长期吗?
2、顾问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
3、顾问协议可以另行约定缴纳社保、相关福利的条款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11-22 13:42 回复 赞(0) 1楼
专家顾问协议就是劳务协议。所以:
1.签订期限双方协商,无论几次,均没有期限上的强制要求,通常一年一签;
2.两者法律关系不同,前者是劳务关系,后者是劳动关系;但不是签了顾问协议一定就是劳务关系,要看用工实质和双方主体资格。
如果双方确实属于劳务关系(不进行人事管理,只要求劳务成果),则没有问题,如果实质属于劳动关系,想仅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或者顾问协议来否认双方属于劳动关系,这个不能被认可。
如果员工已经退休并领取了退休金的,应当签署劳务协议。
3.顾问协议或劳务协议,因为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涉及社保;福利的部分可由双方约定,法律并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