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某入职到某技术公司,双方约定书菜的工资为20000元/月,在韦果人职时,公司要求社会保险依照5000元的基数缴纳,韦某表示同意。于是韦某与技术公司签署了社会保险缴纳协议,协议约定,韦某同意技术公司依照 5000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同意放弃要求技术公司补缴的权利。一年后,韦萊因与公司意见不合,提出离职,并于当日向当地社会保险稽核部门提出要求按照其实际收入补缴社会保险。
问:案例中,公司是否需要补缴韦某社会保险?
A:需要
B: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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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邵大人家的小仙女啊 2021-12-10 14:54 回复 赞(0) 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