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有钢儿的笔 413 2022-01-26 15:18 回复 赞(0) 10楼
自己明确提出不干了,那就是确认要离职仲裁可以作为证据,为什么还要人家转岗?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千淘王锋 2022-01-26 10:08 回复 赞(1) 9楼
先抛开微信离职是否有效。先谈沟通和流程的问题,按照正常的流程不管员工是否有在微信申请离职,用人部门也应该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让员工填写正式的离职申请表,人力资源部也需要做相关的面谈与沟通,了解员工的诉求,解决员工的问题。员工转岗也需提交相关的转岗申请或者承诺书,否则就会像题主提到的工作交接出现懈怠,导致销售部门不再同意转岗,说明公司的流程和制度不够清晰,这就无疑埋下了太多的雷区。其次,员工提出离职后,主管为了做老好人,表示销售部门如果愿意接收,可以转到销售岗位。这个回复是否有与人力资源部门或者销售部门沟通,是否有将员工真实情况告知。对于处理这类员工需要从情与法的角度去考虑,劳动仲裁部门也是站在中立的角度,通过与员工、企业协商沟通,不存在完全支持谁,除非是证据充分的情况。但是面对上述问题,还是有一些瑕疵或者败笔,不好轻易判定或者支持谁!
vickydong0k 2022-01-18 16:47 回复 赞(0) 8楼
微信回复“好的,并请于日来公司补办相关离职手续。”
bob1111 2022-01-10 15:12 回复 赞(0) 7楼
个人理解。公司给自己挖坑了。1.员工微信提出离职,是可以被视为有效的意思表达的,此时,主管只需要告知人力,员工提出离职,人力协助办理就结束了。 2.主管给自己挖坑了,在回复好的--同意员工离职后就好了,但后续又表示无法继续胜任,希望调销售。---胜任与否如何举证?公司方面有无书面证据证明不胜任,员工有无对不胜任签字确认。。。这些都是公司的举证责任,也都是公司的坑 3.整个过程有无书面的交接手续及调岗表单,员工是否签字确认。
如果全过程都没有书面记录和员工签字,总体来讲公司的风险还可控,前边几楼的建议也有道理,员工提出的离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