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和高管签定责任状,比如:约定业绩不到50万/月,次月该高管工资1万;业绩50万-100万/月之间,次月工资2万,…其实就是业绩提成算薪酬,但生产岗、品质岗这些和业绩也不是直接相关的岗位也这样。
大家都有签字,这样的协议合规吗?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一支有钢儿的笔 413 2022-03-09 11:52 回复 赞(0) 2楼
主要确定劳动合同中薪资约定部分是什么样的(有无绩效、奖金之类的),
1.签订薪资为实际发放薪资的,例如约定1万,那么不管业绩达不达标都要发1万;
2.合同签订薪资低于实际发放薪资,建议薪资拆分:工资与提成分开算,工资低一些,提成高一些
3.工资与奖金不同时间发放,同时发放的话发放科目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