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些边缘不确定事件,如果谨慎起见,建议不要进行。
1、还是看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这个人很优秀,很重要,出于特殊原因强烈需求,不交不能上班了这种程度,那就交,先签协议,申明,代缴,不承担任何风险问题;
2、没有上述那么紧迫,就不必,如果说风险,是用工起始合同的时间点问题,比如要求你发之前的工资,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当然了,这种情形也比较奇葩和极端,一般人也不会真去这么做;概率性问题。
3、出于规范性和合同就业的一致性,公司最好有一定的规范,按章办事,不然老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这个看领导们的意愿度大不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