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之前的人事负责人干了6年离职了,现在反过头来告公司未缴公积金,去公积金中心要求补缴,我们这边除了公家单位基本都不买公积金,请问应该如何应对。能告他主观工作失职自行承担吗?
一支有钢儿的笔 413 2022-07-01 15:46 回复 赞(0) 20楼
1.公积金补偿与工作失职是两件事,员工工作失职公司可以去劳动仲裁哈
2.公积金缴纳是企业的义务,跟劳动者的行为没有关系。比如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不给她缴纳社保就是合法的吗?
云紫歆 2022-06-30 15:59 回复 赞(0) 18楼
首先先要了解当地的公积金政策,现在公积金也是必交 的一项福利了,不过每个地区管控的程度不同;
1、如果有认识的当地的仲裁的老师或者之类的同行,可以问下之前有否相关案例及风险措施;
2、一般来说,仲裁的话,不仅会涉及到公积金这一点,特别是人事负责人,对公司了解较多,可能会指出更多不规范的点来仲裁要求等,这个也会有风险;
3、至于说的人事对于相关制度、流程等的操作执行导致人事不得主张自己权益这个点,说实话只是听说过,不是很了解没见过案例,这里只想延伸问下难道人事就活该被违规吗?人事也是劳动者,也该受保护吧;
4、从单位角度,减少风险的方式最好的双方协商,如果不想补,那就等着她仲裁,看最后的结果,对她而言仲裁的话对以后的工作也有不利影响;至于题述去告人家,大可不必吧,万一人家一争取,给你们后续所有人员都争取到了这个福利呢,套用一句网络词“今日留一物,他日好相见”,大事化小为宜,更不用说现在网络时代,给你来个爆红,那是出名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2-06-28 13:21 回复 赞(0) 15楼
楼主的看到的未签劳动合同的案例未必适用于你们的情况。
我们说几种情况:
1.楼主的情况,员工(无论什么岗位)到公积金中心举报公司未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发通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应当补缴,如果认为不应当补缴,可以就公积金中心的通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公积金中心为被告,这是针对公积金中心行政行为的。
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就需要缴纳公积金,所以你们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没有意义,且可能被公积金中心依法调查其他人是否缴纳了的情况,届时公司更被动。
所以建议依法补缴了就完了,别想的太多,或者员工撤回投诉,私下补钱给员工也可以。
2.如果本人属于人事负责人或者负责签劳动合同的岗位,公司其他人都签了劳动合同,只有这个人未签的,其主张未签合同2倍工资往往不被支持,原因是该员工明显有失职和恶意。
3.如果本人是人事负责人或负责社保的岗位,公司其他人缴纳了社保,只有该人未缴纳的,员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合同,要求补偿金,此时往往不被支持,原因同上。
4.即使全员都没签合同、都没缴纳社保,人事负责人未提出管理意见的,是不是就一定不支持2倍工资或补偿金,各地判决结果差异较大,有的认为属于公司法定义务,应当支付,有的认为人事负责人有重大过失而不支持。也不能得到必然支持公司的结论。
所以规劝公司不要想的太多,不要将明明违法的东西,非要主张所谓的权益,当然也不要被某些律师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