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和一个同事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起止时间是19年7月到22年6月底,后来公司修改了劳动合同就又和她签了一份,后面签的合同时间是18年11月到21年11月,现在她的合同有效期是到去年11月还是今年6月底?去年年底的合同到期忘记续签了,她现在也离职了,现在这种情况对公司有风险吗?
一支有钢儿的笔 413 2022-06-22 09:50 回复 赞(0) 8楼
1.签第二份合同之前应该先签订第一个合同作废相关文件
2.未续签老同合同视为双方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3.人已经离职,相关手续已完善的前提下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