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1111 2023-05-21 12:49 回复 赞(2) 7楼
路过。看了问题和回复。个人观点吧,不喜勿喷啊。1.公司的确不太地到。试用期6个月的时长已经够长(先不管时长是否符合规定),中间没有相应的考核,最后两天了要辞退,让人高度怀疑是想廉价用工。2.楼主作为人力,也有失职之嫌。具体的规范要求楼主也提到了,没有试用期考核标准那就要即使修订,部门没有在试用期内联系的不间断考核,就要催促或完善试用期考核工作。员工入职后全权丢给用人部门,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改进才好
个人也没有好的建议,楼主的情况是员工只要wei权,一告一准。剩下的可考虑选择就是给员工适当补偿来解除。可以告诉员工给予全勤工资,或半月补偿,且,不要激化员工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