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员工之前在其他单位工作了几年,之后入职了一家新公司,现在刚满一年,折算下来说的是今年只有三天年假,如果休完3天年假今年没上到年底离职就要按照比例把相应多休的年假按照事假处理,这样是合法的吗?
还有就是年假应该算的是累计年限,他之前在其他单位已经工作了几年,那他现在在这家新公司是不是已入职就有5天年假,而不是满一年以后才有年假。因为公司的制度是要满一年才能享受年假,不知道理解得对不对,请各位多多提提意见。
Helen16183 2023-09-12 11:23 回复 赞(0) 11楼
1、年假离职按事假处理是不合法的,只要审批流程结束,代表年假执行。
2、年假应该按累计年限,可以让员工提供工作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或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公司制度不可以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