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基本案情
高某于2016年4月22日入职某油脂公司,工作岗位为库管。
2021年4月1日,高某因个人原因和直管领导请了4月6日事假一天,4月7日又因为生病请假3天,给领导发了医院的建议休假3天的诊断证明,4月10日、11日为周六日休息在家,但4月12日就收到公司微信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通知内容为:
“高某:
你因不服从公司劳动安排,未经单位批准私自不来单位工作上班,时至今日你已经连续旷工五天,对你的本职工作失职而破坏正常的工作流程,不但造成客户发货的混乱而且还让客户因等候时间过长而不满投诉,因你的突然私自不到岗上班,而且还致使公司内部流程的混乱,对公司多方面造成很坏的影响,经单位领导要求仍然拒绝上班,已构成旷工,现对你做出开除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请于今天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2021.04.12。”
公司方陈述:2021年4月3日至5日为清明节,4月1日高某发微信请假,称清明期间无法到岗,6号请假一天,其未批准,4月3日至6日高某均未到岗,也未说明情况,4月7日高某微信发了假条,休当天,其未回复也未批准,直至4月12日高某仍未到岗,故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高某于2021年4月7日向公司人事发微信,内容为:“真不好意思还要麻烦您,我过敏严重了。现在着不了风,一出去浑身难受。我先把医院开的假条发给您,等好了上班后一起给您。”同时发送有医院就诊的票据及诊断证明。
公司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认可,对诊断证明及情况说明称社区医院开具的证明不具有权威性。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员工旷工半日扣除一日固定工资,旷工一日扣除二日固定工资,旷工2日及以上者公司做辞退处理”。
请假流程部分记载:“……员工请假1天,由主管审批;1-3天由系统总监审批;超过3天由总经理审批;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如因意外受伤、生病及丧假等原因无法于事前请假者,应在事发二小时之内向直接主管电话请假,由直接主管代请假,请假人于到岗日补办请假手续……”并提出已对《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进行过组织学习,员工请假还应提交就诊病历、取药记录,要出示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高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问:你认为,法院会支持高某的诉求吗?
A:会
B: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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