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基本案情
案例1:杨某是某酒店的客房经理,负责管理酒店客房的工作,因个人原因向某酒店提出离职申请,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认为杨某离职时未处理完其负责的与旅行社关于房间房费问题,未将《酒店合作协议》与酒店交接即申请离职,造成酒店损失8010元。上诉要求杨某赔偿。
案例2:李某是诊所主要负责人以及担任诊所主诊医师,后李某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诊所解除了劳动合同,诊所方称因李某离职,造成了诊所停业,诊所一直损失。诊所上诉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问:你认为,哪个案例用人单位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A:酒店和诊所
B:酒店
C:诊所
D: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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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1111 2023-06-16 17:49 回复 赞(0) 10楼
看了案例分析,结合之前看到的判例。个人补充吧,不一定正确。
案例一。酒店在收到杨某离职申请后,为及时承接杨某离职时未处理完其负责的与旅行社关于房间房费问题,临时调岗员工a负责承接任务,额外支付员工a补贴xx元,交通,食宿费用xx元,其他各项因承接造成的开支共计5000元。公司随后提请仲裁,要求杨某支付离职造成的损失五千元。
案例二。同理。诊所在李某提出离职后,为保持诊所的正常营业,不能缺少主诊医师,临时从其他医疗机构聘请医师坐诊(其中工资差额5000元),才得以正常出诊。公司随后提请仲裁,要求李某支付离职造成的经济损失五千元。
请人力的同仁们评议这两个补充吧
跳跃的柚子18091020 2023-06-1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