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6天,公司进行了5天的入职考核,第六条的时候进行展示。展示结果不是很理想,跟员工在面试以及提供的过往经历的表现落差比较大,老板认为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提出劝退。但是员工不认可,主张半个月的赔偿;老板方不愿意进行赔偿,主张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最多一周的薪资补偿。
目前已有的证据只有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不胜任予以辞退条款以及给新人布置考核的聊天记录。
员工目前主张不赔偿就仲裁,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比较好呢?
新人hr,感谢各位大佬的建议~
大鹏小菜 2023-08-13 19:43 回复 赞(0) 12楼
1、首先建议楼主再翻翻劳动合同法,要懂法才能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员工不胜任需要公司大量的举证,而且即使员工真的不胜任,公司还需要进行再培训或调岗,仍然不胜任的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前还得通知工会,这样解除公司仍要支付经济补偿N+1。以上证据和流程都很重要,稍有不慎就会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2N或者恢复劳动关系。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公司才可以无偿辞退。但试用期录用条件要合理合法,双方约定好。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也很重要,且要在试用期内解除。
2、员工才入职6天,第6天就开始考核,是不是有点过早?试用期多久啊?
3、出于解除风险的考虑,建议走协商解除。再沟通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一周和半个月的补偿也没差多少,看看有没有商量的余地。
4、吃一堑长一智吧,这次就当是个教训,后续完善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