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问答社区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2020年3月23日,鲁某入职某信托公司,工作岗位为公司助理总裁。
2022年3月11日,鲁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后未予批准。
2022年3月14日,公司作出《关于鲁某免职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年4月之后,鲁某未出勤。
鲁某认为已经提前一个月递交了离职申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应为2022年4月10日,要求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公司辩称,鲁某的辞职申请并未经过公司审批同意,按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鲁某离职审批流程没有完成前,鲁某不能离职。公司表示不批准离职的根本原因系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监管意见书的要求,鲁某属于公司高管不能离职,因此公司未同意鲁某离职,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