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9日,张某入某职公司。
2022年4月14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栏为空白。之后,公司单方填写上合同期限。
2023年1月16日,公司财务兼人事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聘任张某为由,告知并终止了张某的劳动关系。
张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上林 2024-04-08 17:27 回复 赞(0) 7楼
A会
顺便回答楼下几位朋友的疑惑。
1、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内,部分内容约定不完整并不是一个概念。所以劳动合同没有明确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身也是有效的,只是不完整而已,同理,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如果是违法的,也只是违法约定内容无效,而合同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
2、关于张某怎么证明合同没写日期的问题,其实只要换位到具体情境中就可以想明白这个问题。在现实之中,张某是不是拿到了一份劳动合同呢?我们都知道,订立劳动合同,至少要一式两份,公司一份,员工一份,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填写合同有效期,那么一定是两份合同都没有填写。那么之后就会出现两种情况:A,两份没写日期的合同都在公司手上,没给员工,那么之后员工就应该以未签合同为由进行仲裁和起诉要求没签合同的双倍赔偿金,而不是违法辞退的赔偿金。B,没写日期的合同也给到员工手上一份,那么当后来公司后补日期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员工就可以拿出自己手上一份没有日期的劳动合同来进行证明,如果此时公司与员工说辞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后续的举证责任就回到公司一方,是公司需要举证证明员工手上没有日期的合同系伪造,或者证明自己手上有日期的合同是真的,然而,大家都懂,公司并没有办法举证证明,所以公司必败。
凯泽斯基 2024-04-11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