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刘某入职某公司,任销售经理。
《劳动合同书》载明: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5.连续旷工2天、1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的。
《员工手册》载明:......纪律红线如下,属严重违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连续旷工2天(含)以上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向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为:刘某在2023年3月期间存在3.5天未打卡,且未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旷工事实,已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员工手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后刘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刘某在外勤前已进行报备,且有当日工作总结予以佐证,他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chenling84 2024-04-26 09:08 回复 赞(0) 9楼
旷工期间公司是否有给员工发放返岗通知呢
小鱼儿1475417532 2024-04-25 18:15 回复 赞(1) 7楼
机灵的杨梅21040312 2024-04-25 15:13 回复 赞(0)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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