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在有个情况,就是有个应届毕业生来我这边面试,面试是通过了,但是他有个要求,就是他计划两年内要考公考编制,说不能在公司缴纳五险,我是不是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备注“应员工个人两年内有考公考编制需求,自动放弃企业缴纳五险权益”这样,再把他缴纳商业雇主险,这样应该没啥问题了把
老陈聊人资 2024-05-21 11:39 回复 赞(4) 15楼
在处理这位应届毕业生的情况时,您需要谨慎考虑以下几点:
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雇主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员工不能自愿放弃这一权益,且雇主也不能因为员工的要求而在劳动合同中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
商业雇主险的替代性:商业雇主险是一种为雇主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它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即使您为员工购买了商业雇主险,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五险。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在劳动合同中备注“应员工个人两年内有考公考编制需求,自动放弃企业缴纳五险权益”是违法的,这样的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公司的影响: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如被罚款、受到行政处罚等。此外,这样的行为也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针对这位应届毕业生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与员工沟通:与员工坦诚沟通,解释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以及公司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同时,了解员工的具体需求和计划,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满足其考公考编制的需求。
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如果员工的考公考编制计划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您可以考虑在工作时间上给予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备考。
提供培训和支持:如果员工在备考过程中需要相关的培训或支持,您可以考虑提供相关的资源或帮助,以支持员工的职业发展。
戴登科 2024-05-13 13:56 回复 赞(1) 6楼
类似“放弃社保声明”的书面文件,是一定有用的。这个用处在于,一个人的行为除了受到法律的约束,还会受到道德的约束。假设100个员工没有购买社保,没有书面的放弃社保声明,入职后又反悔要求购买社保的有多少?在书面的放弃声明上签了字,入职后又反悔的有多少?后者的数字一定小于前者。同理,一个员工签订了书面放弃协议和没有签订书面放弃协议,事后反悔的概率是不一样的,因为人的行为或多或少会受到道德的约束,签了字又反悔,归根结底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从法律的层面来说,放弃社保的声明或者协议,可能有效,可能无效。无效的主要原因在于:员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具有双务性,也就是说,参加社保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社保,这相当于通过书面形式表明自己就不履行法定义务,这样的书面文件是否有效,就很容易判断了。之所以可能有效,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判决放弃社保声明或协议有效的案例。如此判决的原因在于:协议类的文件,本质是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应共同秉持“诚信”原则,所谓诚信,就是达成了一致意见的责任和义务,就要去履行。而已经签字同意的东西,事后又反悔,本身就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这种不诚信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归根结底,放弃社保声明或协议,一定有效,但是,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