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总部在沈阳市,而分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2022年6月在青岛分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盖章是沈阳总公司的章),合同认定职位是“人事专员”,认定工作地点是青岛市。2024年5月,沈阳总公司突然间发布了取消青岛分公司人事部门(取消也包括别的另外5座城市分公司所有的人事部门)。合同显示“公司在全国各地有业务往来,所以如果以后有需求,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安排”。现在总公司就要求我一个青岛人去沈阳总部继续从事“人事专员”一职。我当时明确拒绝了,公司紧接着又给我安排了青岛分公司业务员的职位。现在只有这两个选项,我已经通知总公司人事部门这两个选择我都不接受。请问各位大大,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老陈聊人资 2024-05-27 16:00 回复 赞(3) 4楼
面对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有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每种方式都有其考虑的角度和可能的结果。这里是一些建议,但请注意,最终决定应考虑个人情况,并最好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后做出:
协商解决:
查阅合同细节:
法律咨询:
正式书面回复:
劳动监察或仲裁:
准备应对可能的解雇风险:
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确保充分了解自己的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有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