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大家,如果员工因肾衰竭医疗期满,明确不能返岗上班,并且提供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证明,公司还需要进行调岗吗?调岗后估计也是无法上班。但是员工离45岁提前病退还有4年,加上员工是主管级,出于对员工关怀,是否可以和员工协商降薪降职位?如果员工同意,就是挂岗留存不上班,公司依旧给予病假工资和社保公积金,这样的处理是否有法律风险?或者除了解除外是否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呢?
老陈聊人资 2024-06-22 08:49 回复 赞(4) 6楼
员工因肾衰竭医疗期满,且经鉴定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无需进行调岗,因为员工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保留劳动关系,享受病假待遇:如公司出于对员工的关怀,愿意在员工不能返岗的情况下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可以包括:员工挂岗留存,不实际履行工作职责;公司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地方规定);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种方式体现了公司的人文关怀.
引导员工申请病退或提前退休:鉴于员工离45岁提前病退还有4年,公司可以积极协助员工了解并申请病退或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如符合政策条件,员工可提前办理病退或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公司则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06-21 09:32 回复 赞(0) 1楼
1.“公司还需要进行调岗吗?”从公司的角度,处理这位员工的问题,调岗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出于内部管理需要,可以做适当调整;
2.“是否可以和员工协商降薪降职位?”可以协商,协商后双方签订调岗、调薪、调职级的协议书,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理论上,他病假支付的是病假工资,大部分地区是最低工资的80%,与其个人工资没有多大关系;
3.“如果员工同意,就是挂岗留存不上班,公司依旧给予病假工资和社保公积金,这样的处理是否有法律风险?”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就没有风险;
4.建议还是出于人道关怀先不解除合同,可以调岗、调薪,与员工沟通吧,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