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该怎么界定?是劳动者入职新单位前需要连续工作满一年还是只要劳动者以往工作经历中连续工作满一年或者累计满一年? 公司最近仲裁涉及员工未休年假工资,仲裁法官明确表示他们的理解是只要社会工龄满一年就能享受年假,目前公司还能提交补充意见。
求各位指教!
sahewuqfehwoiaJF 2024-10-18 11:58 回复 赞(0) 4楼
我记得之前规定过 是社会工龄满一年 就是不在本公司工作前 在其他公司工作满一年的 入职本公司第一年也可享受带薪年假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10-18 11:10 回复 赞(0) 1楼
仲裁员的理解是正确的,只要其在入职前有过连续工作12个月的经历(含在不同单位),就享有带薪年假,而不是要求入职新单位前需要连续工作满一年。但累计12个月是不行的。
如果按照公司的理解,无论这个人工作多少年,只要其入职新单位前有两个月的间断,就不享有带薪年假了,这个过于苛刻了。
既然仲裁员确定了规则,你们提交补充意见也没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