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员工唐某离职后,到仲裁诉公司在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与他续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赔偿于他。
经过公司调查,确实没有找到书面劳动合同。一种可能是漏签,另一种可能是从公司拿走了存档的劳动合同(因为他的离职申请单也是从文件柜中悄悄取走的)。请问,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唐某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适用于此种情况吗? 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适用于此种情况吗?唐某自入职起,公司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至离职当月,工资从未少于他。在职期间,他从未向公司提起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朝阳群众 2015-10-13 16:04 回复 赞(0) 4楼
第一:要看年限。关于申请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时效为12个月。在该时效内,如果企业漏签或拿不出与唐某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证据,员工要求赔付双倍工资的主张是会获得支持的。
第二:唐某岗位问题。问题中说唐某自己从文件柜中取走了他的离职申请单。那唐某是什么岗位?如果不是人资的话那就是你们管理上存在问题。如果唐某本身就是HR,又负责公司劳动合同方面的事务的话,那么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唐某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也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建议:劳动合同签订后可进行扫描,并对扫面件进行存档。劳动合同签订后给员工的时候应让其签字。可以规避劳动合同丢失所带来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