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总监离职留下小兵战斗的人事专员,近期遇到了一件头疼事情:
公司领导层决议进行公司外省办事处管理升级,对各办事处区域经理、渠道拓展等人员进行梳理,主要考虑区域业绩表现不佳的员工,采取调岗至其他需要人员补充区域的方式进行通知,结果可想而知,少有愿意调岗的员工,最后就走到辞退要经济补偿的局面。
我按领导的要求,在10月9号先沟通公司决议,即调岗决定,通知调岗时间为11月初,让员工自主决定,1天后,我开始陆续收到涉及员工的反馈,都是不愿意调岗,现在在与员工进行谈判中。
有几个问题向大家求教:1、像我司的这种情况,按规定应该如何对员工进行补偿? 2、公司以后再有这样的决议,应该如何妥善决议,才能避免员工抱怨公司临时通知不近人情,产生不利于谈判的情况? 3、我作为执行人员,如何平衡员工和领导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