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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1:社保关系转移需要哪些手续?
问2:社保断交已经快三个月了,有没有什么影响?个人账户会清零吗?
问3: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问4:深圳哪些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问5: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包含哪些疾病?
问6:什么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7:如何将社保跨省转移?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是什么?
问8: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问9:补交养老保险金时,要交滞纳金及利息吗?
问10:参保后什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问11:如因工作变更或户籍迁移,是否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问12:农村户籍人员从单位离职后,是否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
问1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14:养老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计算?养老保险每月领多少钱?
问15: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问16:达退休年龄但社保不满15年怎么办理退休?
问17:换了城市工作,原参保城市医保卡中的钱怎么处理?
问1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用途和划账比例是多少?
问19: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问20:什么是社会保险基金?
问21: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项目?
问22:个人社保明细清单查询、打印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23: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处理?
问24:退休报上去了,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问25:金融社保卡是什么?
问26:医保用药有何规定?
问27:为什么有了孩子还要交生育保险?
问28:未在参保地生育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问29: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问30:退休后养老金还会涨吗?
问31: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32:职工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问3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问34: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问35:我在广州工作,符合什么条例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问36: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问37: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常识?
问38:社保和商保有什么区别?
问39:五险一金是什么?交了有什么用?
问40:“五险一金”的缴纳技巧及注意事项
问41:一生在多地参保缴费,应在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问4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
问43:企业破产、解散、兼并后,被一次性安置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问44:参保人员就业单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问45: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问46: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问47:辞职后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吗?
问48:如何更改参保的身份证号码或姓名?
问49:哪些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问50:多个地方参保如何领取退休金?
问51: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问52: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问53: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问54:【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是多少?
问55: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料?
问56: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问57: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问58: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外市吗?
问59: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问60: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问61: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问62:请问女方生孩子时能不能领4个月的工资?是否按去年平均工资来领?
问63:请问我爱人在异地分娩生育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又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问64:已怀孕22周,能否办理和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中关于产检和分娩费用报销?
问65:由于我和老公都不符合二胎条件,请问超生的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问66:我没有在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并自行缴纳社保费用吗?
问67:合肥市户口,社保买多久,生孩子可以报销?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
问68:社保必须办理吗社保办理原则是什么?
问69: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越高吗?
问70:养老金如何领取?
问70: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问71: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待遇?
问72:现在的生育险如何报?在当地缴纳的保险回外省老家生孩子能报吗?
问73:关于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怎样发放工资?
问74:有关失业保险领取规定及标准
问75:员工离职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有什么条件和硬性的要求?
问51: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两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两倍?
答:
不能。月缴费额度的多少与养老金的多少并不是倍增关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是通过“指数化”与个人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挂钩,并与缴费年限有关。基础养老金的差别一般不大。例如,月薪5000元和2500元的两人,两人按此标准同样缴费40年,退休后,两人个人账户中的钱分别约为20万和10万。退休当年,两人的基础养老金均以1000元计算,那前者的养老金约为1000+1600=2600(元),而后者则为1000+800=1800(元),前者并不是后者的两倍。
问52: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答:
不能。如果离开一个城市时,将账户中的钱取出,即办理清算,这个账户即被取消,这期间累积的缴费年限也将清零,不纳入累计缴纳年限,所以将钱取出是不划算的。新出台的养老保险规定将不再允许退保,而东莞等地出现“退保潮”的原因,是因部分投保人觉得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积缴费年限无法达到15年。
问53:一次性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五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问54:【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0.4%,个人缴交0.1%。并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05%按月缴费。
问55: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的资料?
答:
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
3、《深圳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问56:参保人能否持他人社保卡购买药品?
答:
不能。参保人只能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购买治疗本人疾病的医保药品。
问57: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时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住院待遇为:一、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二)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问58: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外市吗?
答:
可以的。具体办理如下: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持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问59: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
正常退休: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若为提前退休,还需提供如下资料:1、正常退休所要求的上述材料;2、申请人属病退以及领取病残津贴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问60: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
一、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一)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二)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三)属于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二、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参保人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二)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三)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转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将转诊信息报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参保人转往本市定点的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凭转诊申请表办理记账;转往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三、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