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强 2015-10-22 17:27 回复 赞(0) 4楼
首先,只要是合法取得二胎生育准生证的,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都应是一样的。对于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出现以下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第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没有取得合法的二胎准生证的,那就不能享受相关的产假假期及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都可以开除你了,产假待遇就别想了。
对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将合同期限延长到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限届满。
对于这“三期”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孕期”即指怀孕期间。“产期”即法律规定的产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哺乳期”指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周岁止。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都应是一样的。对于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除非出现以下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第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将合同期限延长到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限届满。
对于这“三期”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孕期”即指怀孕期间。“产期”即法律规定的产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哺乳期”指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周岁止。
二胎产假关于男员工的陪产假相关规定,也按照国家关于产假期间男员工陪产假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如果符合计划生育的,或者在正规医院上环(取得上环证或者节育证)而怀孕,是有假期并可以享受相关生育津贴的。具体假期及津贴补助,可以想当地生育保险部门咨询,各地政策不一样。
最后,做相关节育手术的,不同的节育手术,也是可以享受相关假期的,选择的具体的节育手术不一样,假期也是不一样的,这个可以凭正规医院或者计划生育节育站的医嘱或者证明享受相关假期及补助。(各地政策不一样,所以就不具体解释了,要向生育保险中心咨询)
chloejiang 2015-10-22 17:16 回复 赞(0) 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