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1.公司车辆3台,司机3名,现公司因业务减少,领导要求调走一台车辆回总部,故造成司机编制多余一名。
2.员工情况:员工入职日期2004/12月,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每月固定工资3300元,其中绩效奖金500元,风险奖金200元
公司经与员工进行协商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和一个月代通知金,同时考虑员工服务多年,再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为补偿。但员工不同意协商,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代通知金方可同意,否则就一直在公司呆着直到公司关门。
因扰:
公司领导坚决不同意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员工又不同意协商,现在双方处于僵局中,请教各位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