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做水处理设备的小公司,今年进行了薪酬改革。公司规定:1,实习期底薪2200,提成6个点,月达到10000业绩,3000毛利润即可转正。第三个月还没有达到转正条件的,将不予当月底薪。2,转正后,底薪2200,绩效400,提成8个点,月低于15万业绩,1.5万毛利润,将不予当月底薪。3,公司始终提供食宿。
个人认为指标设计缺乏弹性,又没有相关岗位培训,新业务员不太容易留下,老业务员容易受打击。而且底薪是固定工资,指标是属于绩效考核范畴,不应该挂钩。感觉这个规定可能不合法,想请教一下各位卡卡,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此有所规定。
另外,我建议老板,可以将提供食宿变成条件性福利。底薪照发,指标不变,只是原来规定的无底薪条款变成当月不提供食宿福利,需要自己支付给公司一定的食宿费。也可以不在公司吃住。这样也可以通过节省食宿成本来弥补公司人力成本。不知道这样的设计合不合理,合不合法?
灰色的云 2015-11-03 11:47 回复 赞(0) 2楼
曾经也遇到你这样的问题过了啊!不过首先要说一定,不管完不完的得成任务,基本工资必须发放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问题存在2难的地点就是薪酬总额是有限的,基本工资太低了,新员工除非走狗屎运了,碰巧签订一个订单了,那他就能够转正,否则只能走人,这样就陷入不停的招聘离职,招聘离职的情况了。基本工资太高,提出降低,那老员工都会有意见,无形之中增加了新老员工的对立,老员工容易撂挑子。所以这个平衡点一定要把握好。
我曾经尝试这样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稳定核心员工,薪酬方案一定是高提成,低工资,销售人员必须以业绩为先导,低业绩必须被淘汰,否则整个销售团队都没有战斗力。
其次,新员工作为新鲜血液的补充,人事的工作就是要帮忙他快速的在公司站稳脚跟,所以,一定要给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的产品知识,销售模式,销售的技巧等!(一个公司销售部门一定是有一套技法的。)包括前期员工获得订单的案例分析等。第二,新员工一定要想办法让他存活下去,所以原来设计薪酬的时候,在基本工资上面有一个考核工资,对于转正后的员工考核的重点就是员工业绩,而在试用期,指标的侧重点就是一些明确的事项,让员工能够按公司的步骤以及套路来进行业务,只有这些事项完成才有考核工资,这样能够顺利完成公司规定的事项的人,能够拿到考核工资,基本上生活就有保障,后期也能逐渐踏上正规。对于不能完成的,就不予挽留,要离职正好减轻后期风险。
不过这个方案也有风险啊,仅供参考!
王泽强 2015-11-03 11:05 回复 赞(0)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