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本人目前就职于烟台一家韩资企业,2012.6月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5.11.10递交辞职申请,2015.12.01日完成辞职书及业务交接书的签字并当日签订离职单。后续准备离开本市去外地工作。
问题:1、公司每月按额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缴纳保险及公积金金额,但我司实际保险缴纳至2015.4月,欠缴7个月,公积金缴纳至2013年9月,欠缴26个月;
2、本人找财务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答复保险缴齐、才能给办理公积金。找人事办理保险,答复让回家等通知,具体公司什么时候补交完毕,不确定(以往公司给离职人员办理保险补交是离职后4~6个月,等到公积金提取...他们得办理长达一年时间....太长了...部分同事直接选择放弃了)
本人想让公司在最短时间内补交前期欠缴金额,完成保险、公积金的办理。
请诸位大咖们指点,具体我该怎么办理手续?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