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永恒 2015-12-10 10:33 回复 赞(0) 1楼
该文涉及到国企的两个问题,一是国企的薪酬,二是国企的绩效。根据该文所描述的情况来看,要解决好薪酬与绩效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该国企有没有充分的自主权?一般来讲,国企上面应该有一个业务对口相关的主管部门,按本文中所说的此小公司“隶属于集团管理”,那权当此小公司的主管部门是该集团公司,这样解决此小公司的薪酬与绩效就变得简单明了了,因为国企中的任何改革尤其又涉及到关系群体的利益,想要一步到位是很难行得通的,所以按以下方法分两步循序渐进即可。
1、先行制订一个过渡性的薪酬制度,在原有薪酬制度的基础上,主要考虑公司老员工的利益,将薪酬标准和劳动纪律及考勤等一系列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建立以岗定人的机制,以此与薪酬挂起勾来,形成一个初步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报集团公司,若被批准,可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深化改革,若不批准,那这个国企就是个无药可救的公司,HR“想混就混”,“不想混”就走人。
2、过渡性薪酬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运行的情况,进一步完善薪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漏洞,主要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机制,同时结合本地区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薪酬水平,制订符合本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操作性较强的薪酬体制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实施。这样文章中所涉及到的薪酬与招聘及人才流失问题基本上可以解决了。
3、绩效工资的相关规定可参照薪酬制度的运行轨迹同步实施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