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培训机构的HR,单位人数为40左右,基本上各岗位人员都不是充裕,但是临近年关,招聘又一时跟不上,所以一旦出现员工离职,就会造成工作开展更加困难的情况,最终所有人会把问题回归到人事身上,说由于招聘跟不上导致工作无法开展。。。
近期两个员工提出离职,按照我们原有规定是,员工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提报至人事部,人事进行人员储备,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但是其中一个员工提出离职3天后就想走,还说明“工作已交接”,她的上级并无异议,并站在员工的立场表示“员工已无心工作,还不如走了算了。”我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希望能够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并表示人事需要时间储备人员,员工没表示异议,但是工作却开始不上心,出现懈怠情绪,每日无所事事趴在办公桌上。由于担心该员工的工作状态影响至其他人,最终我找其领导再次谈话,让员工尽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这种事让我觉得在离职这个事情上,HR的工作非常的被动,也让我对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的规定有了异议。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在这里想要请教各位牛人:
1、为什么绝大多数企业会规定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这一个月员工需要怎么交接工作?
2、如果员工的工作能够尽快进行交接,是不是可以灵活处理,不用等一个月后办理手续?作为HR该如何进行判断工作交接是否完成?
3、作为HR,员工离职期间,该如何能保证员工的工作状态,如何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