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100人规模的IT公司,目前有三个大部门,由于各部门领导都是技术出身,管理不免有所缺陷,部分人员就是因为部门管理问题离职。就在12月份,有一位员工离职,所属部门提供上来的面谈记录中体现员工离职仅为员工自身发展需要,找到新工作;但HR在与该员工面谈以及与其周边同事了解下来的情况是,该员工在负责之前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协调不畅,人员技术支持有问题,反映给部门也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最终心灰意冷,独自强效加班完成项目,实属项目管理问题。
当HR将真实原因告知老板时,老板很气愤,觉得这么好的员工没留住,所有责任都是HR的,从而狠批了HR,而最初老板被离职员工部门告知员工虚假的离职原因时反而很容易接受。
请问:当公司员工离职原因涉及公司内部管理缺陷或者老板不太能接受的原因时,HR是否应该将真实原因告知老板?如果告知真实原因,怎样表述才能避免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