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12月28日入职到一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安防公司,任总经理助理一职。与总经理口头约定年薪10万,每月底薪5000,其余细节拖后无商定。
目前,公司共有5名员工,工资均为2500元/月,为了不影响其他员工的心理平衡,对外宣称我也是2500一个月,老板第一个月发试用期工资1750元,直到今天(2016年2月23日)也无补偿第一个月工资以及第二个月工资的任何表示,全体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我决定辞职,寻求各位专家帮助,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重点: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年薪10万,每月底薪5000,但是第一个月按照2500的底薪试用期1750给我。
2、现在辞职我可以去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双倍工资,就是2500一个月补偿,共2个月,5000?
3、老板随意拖欠工资,听闻2015年拖欠员工工资长达6个月,如今,2月份工资到期也未发,说拖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