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位老师、前辈:你们好!
我是江苏省一家企业,现请教一个关于工伤处理赔偿金的问题请教大家。当事人小张,男,82年出生,外地人。现经工伤认定为:中环指离断伤,10级。发生时间:2015年8月,11月份认定工伤,同年12月市级劳动鉴定为10级。2016年3月当事人以公司未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为由申请仲裁。
当事人诉求:要求公司支付一下款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517.4元;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元;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元;4、住院伙食补助:120元;5、交通费:240元;停工留薪工资:1700.8元
合计:67078.2元
我想请教一下老师们:1、哪些是我们公司必须支付的款项,具体是怎么计算的?;2、出席仲裁庭需要注意些什么?;3、可不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撤诉,私了?
谢谢!急盼答复,感谢老师们的帮助。
天欲雪 2016-05-07 15:06 回复 赞(0) 1楼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公司无关,不需要考虑计算方式。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公司支付,按现行标准十级是1.5万元。交通费可以根据打车发票计算,给予报销。停工留薪工资由公司按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核算,如他月薪为3000元,我认为大致是3000/21.75*工伤休息天数得出。这个不是很确定是否是这样算,可以再问问其他人。
2、按照劳动法,确实需要支付以上金额,没出过庭,没法给出注意点了。
3、能协商则协商解决,这也是大多数公司方、员工方和仲裁庭三方都乐意见到的状况。最近拜读了沙燕飞老师的《HR必知的工伤应急解决方案》,里面提到了“在总体保证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多部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协商”,大体标准是“不低于法定标准70%的支付金额”,在你这个案例里,我认为可以打包协商而不是分项报价,大体赔偿金额在50000~53000这个区间去争取协商,工伤保险基金付的两部分大约已经达到5万元,公司只要承担余下的部分。可以从工伤职工的维权成本去做说服,即使拿到了他要求的赔偿金额,他还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还要花时间精力,包括对他个人的负面影响等等,让他算算隐性的经济账。
4、如果协商成功,记得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签字画押,从此以后两不相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