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班主任 2013-06-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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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吴某的请求。1、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从吴某的情况看,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吴某不签承诺书,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工作机会,吴某违心签下了承诺书。吴某问单位不签行不行,单位说不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3、承诺书是无效的。合同条款吴某签下的承诺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该承诺书不能随便增加劳动者的权利,或者减少用人单位的义务;否则,权利义务不对等将使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所以说在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签订的这份承诺书是无效的,属于无效合同条款,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