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班主任 2013-08-3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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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知识点: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何规定?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如果试用期的工资只要高于转正工资的80%既是合法的。
案例解析:李先生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本案例中,公司无需支付李先生试用期后每月“少发”的工资500元。李先生与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试用期及其后的工资同时作了明确约定,即分别为4000元和4500元。《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双方已明确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的情况下,“80%”是用来衡量试用期工资是否合法的标准。试用期工资(4000元)高于转正工资的80%(3600元)既是合法的。显然,本案中李先生的试用期工资并不违法。当然,如果只是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也可据此确定最大的转正工资,但是通过试用期工资倒推算出转正工资的做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