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8103 2014-07-25 16:14
回复
赞(0)
187楼
按照浙江省高院和省仲裁委的联合文件意思,最后一个月没超出诉讼时效,则整体不超出时效。
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一年未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仲裁时效内,劳 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应否全额支持?
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 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 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资的 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 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 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 期限为11个月。
劳动者有关支付最长11个月二倍工资 的诉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最后一个 月的二倍工资请求未超过仲裁时效的, 应予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