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i11 2014-07-08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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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看到了大家的评论,我说明2点问题,第一是关于综合计时制企业的核算问题,比如一个公司申请了综合计时制,每天工作6.5小时,每月休息1天,月工作小时为6.5*6*4=156(小时),(并且得到了当地行政部门的批复),单休制的公司按照综合计时制批复的小时数来核算,法定节假日除外。那么以以2014年春节为例,月工资额为3000元为例,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7天,1月31日到2月2日(初一至初三)为法定节日,核算公式为3000/156*6.5*3=370.5(四舍五入),2.3-2.6日为周一到周四,加班工资核算公式为3000/156*6.5*1.5=185(四舍五入)。第二是关于员工手册中约定加班基数的问题,因每个人的工资都不同,以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基本工资基数为准,(这样不容易起争议)比如3000的工资,基本工资为1800,各种福利补贴600,绩效奖金600,那么核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为1800.(以上答复我已咨询过重庆本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劳动仲裁庭的仲裁员)像这样操作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