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双方有约定,从其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前二项无法确定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平均工资能否扣除不合理收入?可扣除部分后作为加班费基数,哪些部分可以扣除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劳动关系刚履行一个月,没有可参照对象的,加班费基数按照用工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