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lou 2014-08-25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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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其实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
1.财务经理在辞职后15天内已经交接完毕,但又不想走想耗到满30天,如果他请病假就请让他请把,前提是必须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建议在制度中要完善病假的流程,以及医院等级等)、
2.如果未交接完毕就请假不来了,那么因为未交接完毕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建议要在制度中列明此种情况,如果这样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开具离职证明时就可以注明是公司解除,那么员工在这么做之前肯定要考虑一下的,因为会影响到他以后的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