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八月由于赶货,招了五个兼职员工,入职时未办理任何手续,仅口头告知工资按天计算,每半个月发一次,五个中有两个是大四实习生一直做到现在,每个月均超过15天,其他三个只做了一个月就离职了,工资全部结算了,从12月份开始总公司准备合并我们公司,这两个实习生的工资转成跟正式员工一起发放,每月1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没有什么异议,(要求签正式协议算在我们公司试用公司没有同意)现在公司定于1月20左右搬至总公司,并告知实习生没有年终奖。这个月开始因合并原因事情很多,这两个实习生以不发年终奖,跟正式员工一样上班待遇过低(正式员工月薪超过5k)为由不来上班,目前上个月工资还没发放。
请问:
Ø 1.在公司兼职超过三个月,若员工想在公司长期做,可以不同意作为公司试用期员工吗(兼职表现很好,但试用期工资比兼职工资翻一倍)
Ø 2.这两个实习生有资格要求年终奖吗
Ø 3.若他们不再来上班,工资可以扣吗
写的有点长有点啰嗦,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