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张三,2011年7月7日入职,2014年1月5日被公司找谈话,当天被解聘,要求当天离开公司。
想寻求问题答案:
1.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应该为:2.5个月,因为到了2014年1月7日才到2年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该就是2.5个月咯?
2. 2013年年终奖金是否要发放给改员工?
3. 是否需要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整个部门要外包出去,所以解聘人员。
4. 任职期间的加班工资300个小时,是否按基本工资的基数的小时工资给予计算?
诸葛先生 2014-01-07 16:45 回复 赞(0) 2楼
1.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应该为:2.5个月,因为到了2014年1月7日才到2年6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该就是2.5个月咯?
是的。
2. 2013年年终奖金是否要发放给改员工?
年终奖是否发放要根据企业年终奖发放的规定以及组成来决定。
3. 是否需要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是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整个部门要外包出去,所以解聘人员。
要确定谈话过程是否达成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
4. 任职期间的加班工资300个小时,是否按基本工资的基数的小时工资给予计算?
加班工资300小时还是加班300小时,另外为何加班没有计入月份工资中呢?这种是没有明确加班制度,时候和企业算总账的吧?
提这个问题的请问是HR吗?你是和你们老板有仇的吧
好吃懒做的潴(小eye) 2014-01-07 16:45 回复 赞(0) 1楼
1、经济补偿金是2.5个月;
2、年终奖金是视你们公司的相关制度而定,如果有明确的规定就不需要发放,像我们公司就规定考核时间是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时间是1月25日(公司正常出粮日),但有注明在发放时间已离职的不在发放之内;
3、需要一个月代通知金,因为你们并没有给员工一个月时间去找工作;
4、按哪个基数计算加班工资要视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时的约定。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