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均可办理。
2、试用期问题:首先得看该员工入职多久了?如果刚入职1个月,如果公司想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和其约定试用期(时间合法合情合理就行);如果都入职半年了,再变更合同约定试用期显然不太合适(试用期是用来考核新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达到公司基本要求),半年都看不出来适不适合公司,该员工不要也罢。
3、弄清楚公司试用的主要目的:如果仅仅想要节约成本,我觉得不妥节约了成本却影响工作绩效。“能做就转正好好做,不能做就尽早走人,公司需要优秀员工,不需要混日子没绩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