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厂房要搬迁,而且要改名,员工需要赔偿,这个应该怎么解决呢?大部分工龄在4-5年之间。
大江流 2014-01-09 09:25 回复 赞(0) 1楼
你们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厂房搬迁,员工不想再去新址上班吗?有签订的合同吗?如果是这种情况并且有签订合同:
1、双方坐下来,协商一致解决此问题,肯定要有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具体内容你可以再详细的看下《劳动合同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