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580 2014-06-05 09:50 回复 赞(0) 3楼
送你一个提案(合理化建议)评审相关规定参考:
合理化建议评审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为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参与意识,更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只适用于与本企业息息相关的建议或对策。
第三条 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下同)是由公司从各部门选取经验丰富、态度公正的员工组成。
(二)委员会定为11人,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其中一人为常务副主任,委员8人。委员会的人员机构由董事会公告。
(三)委员会附设在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 委员会职责:委员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组织、发动、评审、实施、监督。
第六条 委员会会议
(一)由委员参加的与合理化建议相关的各种会议。超过六人(含)时即可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中,超过半数同意,委员会决议即可通过。
(二)正、副主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集委员会会议;委员均可向正、副主任提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请求。有三名(含)以上委员联合提出会议请求时,必须举行委员会会议。
(三)委员会负责将决议上报董事长。
第七条 应予以受理的建议:
(一)企业管理制度的改善;
(二)提高职工士气或工作效率的方法;
(三)生产现场的改善,安全与卫生的改进;
(四)废料的利用、原材料的节省及其它降低成本的建议;
(五)有助于改进产品质量的方法;
(六)物料仓储管理及运输装卸的改善;
(七)设计、制造技术的改进;
(八)新产品开发的方案或建议;
(九)降低公司财务风险的建议;
(十)有关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的对策;
(十一)降低采购成本的建议;
(十二)虽属本职工作,但有重大突破性发现的提案;
(十三)其它有利于本公司的建议。
第八条 不予受理的建议:
(一)仅仅是发牢骚、泄私愤、攻击报复等没有任何可取之处的;
(二)与企业规章制度相重合的;
(三)只提出批评而没有相应对策的;
(四)有关人事变化、任免及调薪问题的;
(五)与已被提出或被采用的建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
第九条 建议的受理程序
(一)合理化建议以书面形式交到委员会或投入建议箱,或由部门汇总以及以电子文档形式送委员会。
(二)每周委员会开建议箱一次,并逐一登记。
(三)登记人与相关委员共同初评,并将初步意想转告本人。
(四)每月的26日至30日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建议评审。
(五)如时效性强的建议,委员会可临时召集评审。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实施
(一)合理化建议经委员会受理并确定实施后,即进入建议实施阶段。
(二)合理化建议确定实施后,由委员会指派一名成员,组织合理化建议者与实施者共同确定合理化建议实施计划。
(三)实施计划经指派的委员会成员、合理化建议者及实施者三方讨论通过并签字同意后,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即可由实施者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指派的委员会成员与合理化建议者履行监督职责。
(四)实施完毕后,实施者应立即向委员会递交实施报告,负责实施该合理化建议的委员会成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评审。
(五)合理化建议实施结果如验收通不过,委员会必须责令实施者限期整改并向委员会递交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完成日期必须经负责该合理化建议的委员会成员及合理化建议者讨论确定。
(六)如因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而导致合理化建议不能及时实施,合理化建议完成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指派的委员会成员、合理化建议者及实施者协商确定。
第十条 奖励:
(一)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基准奖金备注思路明确,效果可预见。100元有预期效果构想新颖,可以直接实施,具有明显的效益。12%直接效益在5000元以下构想新颖,可以直接实施,具有明显的效益。10%直接效益在5000元以上按照公司一年内产生的净效益的比例提取奖金(含税),而且可以预支不低于300元的奖金。
(二)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
针对合理化提案改善结果无法直接用经济效益来衡量,由委员会对产生的效果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奖励金额。用评分方法决定奖励等级,即:先按以下评分标准分别评出单项分:
1.公司发展:长期发展20分,中期发展15分,短期发展10分,现在5分;
2.创新性、改善性:较大创新20分,较大改善15,一般创新10,一般改善5分;
3.技术程度:技术比较复杂20分,技术复杂15分,技术简单10分,技术比较简单5分;
4解决重要性:解决重大问题20分,解决重要问题15分,解决较重要问题10分,解决一般问题5分;
5应用范围:应用于全单位20分,应用于中层部门(车间、科室等)15分,应用于基层(班组等)10分,应用于个别岗位5分
算出上述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按以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总分数
一 90—100
二 80—89
三 70—79
四 60—69
五 40—59
六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