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几个问题:
1.劳动法规定薪酬的标准时间是按照21.75来计算的,如果公司的员工当月出勤多出了21天又不是满勤,那么是怎么结算?
如果按照工资总额/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合理吗?
2.公司私自放假需要扣工资吗,有无法律法规可查?
如果春节假公司多放3天,当月应出勤是22天,有法定假日2天在内,又有公司多放的3天,工资怎么算?
窗边的小豆豆2013 2014-01-16 17:25 回复 赞(0) 1楼
1、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如果是全勤,则发放工资总额,如果有请假,则用如下公式:
公式1: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1-1/21.75*事假天数) ----适合请假天数少的在职员工
公式2: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适合新员工和请假假天数大天出勤天数的员工
对员工应该说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一般大家都会理解的。
2、如果公司自行放假,那肯定要得到公司领导的认可,即然这样,应该不计为请假天的,一样根据上面两个公式计算即可。如果没有其他请假,应该算全勤。
窗边的小豆豆2013 2014-01-17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