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一路上有你 2014-01-19 08:22 回复 赞(0) 1楼
首先,看该岗位的重要性。其次还要看该员工工作年限有多久。如果是工作年限较久,应该慎重考虑这个决定,毕竟是老员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企业发展靠的是人才,其次是有一帮长期以企业为家的员工。企业是走向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不是说人的价值利用完了就叫别人滚蛋。根据你的案例,首先是你公司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和过失,既然别人不同意,为什么要擅自做主变更劳动合同岗位呢。如果是普通员工,你可安排他不加班,不加班就意味着工资低了。此时他会主动找你辞职。如果是管理人员,你就跟他升职,定指标,其实是给他陷阱。他永远也完成不了,此时注意收集数据,甚至让他的下属故意刁难他,不听他的。这时,他就感觉压力实在太多,干不了该岗位工作,当然升职的同时,马上添补人进来,他是没有办法回归该岗位的了。让他自己走人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关键还是看损失的大下来选择。如果希望他走,赔偿一点公司能承受也就越快越好。 按照规定,旷工累计7天可以解除,连续3天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