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春节放假比较多,所以老板决定将法定节日的调休,都放到春节一起休。如果中间出现员工离职,未能调休的假期是不予补休或折算工资的。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往往中间离职的员工,都会要求未能调休的假期折算成工资,老板坚持认为不能折算。作为具体的执行者,该如何跟员工谈?昨天刚刚又出现了这样的状况,实在不知道如何处理,各位给支支招吧。
孔夫子001 2014-01-19 14:43 回复 赞(0) 1楼
您好,老板要求肯定不合理,但私营企业老板的规定就是制度。不合理也得执行。可以从两方面分析:
A.一定给老板讲明白“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是不能调休的,如果员工闹到劳动局,公司是站不住脚的”。一般老板还会坚持己见。就像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一样,他们一般想的是利益。有员工告,随他,一般告下来也得半年,告赢了 老板也知道法律了。
B.一定把老板的意思传到到每个部门负责人,并形成公司约定的制度(即使不符合劳动法),培训公司制度,让所有员工都知道,公司是这样定的,不是HR自己定的。
我公司也是私营企业,没有周末之说,假期可有可无, 法定假日无加班之说。有时1天给100元算奖励。随机应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