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期的疑惑你有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公司员工A,实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今年在司工龄三年,12年因得重病休3个月医疗假,经医疗后复职,医生建议有一年的观察期并随时接受复诊,因此员工A经常申请医疗假。请问A在13年的医疗假是3个月么?
疑 惑:
1、医疗假是根据工龄年限内一次性休,即10年以下社会工龄,5年以下司龄只能一次性最长休3个月医疗假?厂龄龄满5年了,员工A可以享受病假是6个月还是3个月(扣除之前已休3个月)
2、根据工作年限每年可以享受最长3个月的医疗假?
大家在具体日常工作中是怎么处理解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