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考核指导思想
为继续深化、细化公司各部门绩效量化考核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部门和岗位在职能、职责方面的履行情况,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精神,确保企业高效、持续、和谐、稳健地发展。
第二条 考核实施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体现实绩和责任连带的原则;
二、坚持绩效与薪酬挂钩、管理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实行工作执行“质”与“量”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部门考核“重指导、强服务”,个人考核“重协作、强执行”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周期
部门按月、季、半年度以及年度考核为周期,岗位以月、年度考核为周期。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围绕公司全年经营目标,结合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阶段性工作要求和纪律行为规范要求,确定考核内容。考核实行得分制,满分为100分。通过对各部门、岗位工作计划完成与否来考评以获取相应得分,未完成或未达到计划要求的相应扣分或不得分。其中:
月考核: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为主,关键指标为辅,重点突出工作的计划性和执行力。
年考核:以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为主,重点突出年度部门/岗位的整体实绩。
第五条 考核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副总),临时工、实习生及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按相关约定考核。
第六条 考核管理
围绕年度指标及阶段性任务,按公司考核部门、部门考核岗位的程序管理。同时:
一、公司设立考核小组,总经理为组长,运转副总、总经办主任、财务部经理为小组成员;考核小组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
三、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本部门各级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实、汇总、造册、送审和归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各级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实、汇总、造册、送审和归档。
第七条 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月考核程序及方法:
月考核按部门实绩填报、总办核实初评以及考核小组评定的流程实施。其中,部门考核:
(一)每月月末,由总经办组织召开部门月度工作例会,根据公司阶段性工作要求,围绕年度计划,明确各部门次月工作任务;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如实汇报部门当月完成工作业绩和次月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及本部门确定的次月工作任务,在月末制定实施计划,并分解到各岗位。次月工作计划中应包括部门所下达的任务,并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等要求。
岗位考核:
各岗位在月末如实填报当月实绩并自评(前台部门的岗位只填报实绩),各班组负责人对分管的下属岗位进行把关评定,最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年考核程序及方法:
年考核建立在月考核的基础上,即月考核的年度平均分系部门/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成绩。其中:
(一)年末,根据公司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各部门、岗位按实际统计并填报年度实绩。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关岗位年度实绩,总经办负责核实各岗位的年度实绩,财务部负责核算各岗位的激励基数。
(三)考核小组集体负责各岗位的年度考核评分。
三、考核结果:
部门考核结果由总经办统一汇总造册经考核小组组长同意后,抄送财务部。岗位考核结果由各部门进行统一汇总造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总经办人事经理、办公室主任核实,考核小组组长审批后交财务部。
第八条 考核时间
一、月考核:
1.各部门、岗位的月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求在当月30/31日前交总经办/部门。
2.公司考核小组各成员对各部门、岗位的评定要求在5日前完成。
3.总经办在5日(遇节假日提前)统一汇总造册经考核小组组长同意后,抄送财务部。
二、年考核:
1.各岗位年度实绩填报和激励基数的核算在次年一月上旬完成;
2.各岗位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完成,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奖惩计算规定
一、月考核:
1.平均分为基准分,达到基准分的,绩效工资不变;超出或不足基准分的,绩效工资相应产生变动。
2.计算公式:
岗位奖、扣分的分值=岗位绩效工资÷基准分
岗位当月实发绩效工资=岗位分值×考核得分。
二、年考核:
1.公司年度分配总额:按公司年度各项目标的完成实绩进行测算提留。
2.岗位年终绩效奖 =(公司年度分配总额-各岗位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各岗位的分配比例×(考核得分÷基准分)。
第十条 考核挂钩
一、考核与薪资挂钩:
1、月考核与月工资挂钩,挂钩考核基数为岗位的绩效工资。
2、年考核与年终绩效奖挂钩。
二、考核结果与责任连带挂钩:
(一)岗位年度月考核平均分排在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前五名的,获得年度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二)部门年度月考核平均分在公司各部门前三名的,获得年度先进集体评定资格。
(三)岗位人员月、年度发生的奖(扣)款,由岗位人员100%承担;
(四)部门考核结果为部门负责人考核业绩,也是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核发依据。其中,分管副总的考核业绩以分管下属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平均分为准(对于部门发生的重大责任,根据2009年6月20日文件规定,分管副总承担部门责任区块赔偿金的3%-10%)。
第十一条 考核相关要求
一、涉及考核所需资料,相关部门须正确、及时配合提供;否则,将作为管理工作失误对部门进行扣分。
二、部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时,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考核小组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定。
三、在实施过程中,对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提出的补充完善意见,需经考核小组讨论并经总经理审定后再作修改。
四、附加分作为奖励分,在100分之外,须统一于年终结算。
注:
1、
部门年度考核以[2012]4号红头文件为准;
2、
部门月度绩效量化考核表见附件1;
3、
岗位月度绩效量化考核表原则上,前台部门以目前在实施的考核为准;后台各部门则在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各岗位职责进行按岗制表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