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公司这种情况在生产技能型干部身上表现较为明显,针对此种情况,我们是这样解决的。
1.在绩效管理制度里设置“人才培养”考核项目,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管理干部在培养后备人才方面的职责和权利。在具体操作时,事先设定培养不同级别的后备人才所需周期和奖励金额,周期结束对被培养对象进行考核,符合任职要求的,则对培养者进行奖励;不符合或者部分符合,则不予奖励或部分奖励。
2.新人入职或晋级人才由公司指定干部(导师)进行带领,我们会在固定的时间举行一个简单但很庄重的“拜师仪式”,以此加强培养新人的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
3.在薪资体系里,对于管理干部或技术干部,他们的薪资晋级不是无限上升的,当他们的薪资晋升到一定的水准的时候是不会再上升的了,这时要想获得更高的收入,就得多培养人,多培养更高级别人后备人才。
4.年度结束的时候进行综合评比,对于培养后备人才有突出贡献者,公司还要进行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