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周期:
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季度,一季度为1月25日至3月24日,二季度为3月25日至6月24日,三季度为6月25日至9月24日,四季度为9月25日至12月24日,绩效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一周开始。
副经理(含)以上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度。
绩效目标设定
每年年初,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助集团经验团队根据《集团年度经验计划》完成任务分解,与高管层一起设定各高等年度考核指标。
每季度初,根据高管层的重点工作目标,集团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高管确定中层管理者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每月初,各级人力资源部协助中层管理者确定基层员工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根据被考核者的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的第一周内,各级考核以一对一的方式与每位下属沟通讨论,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订下属的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并双方签字确认。